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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的手與古柯鹼

文:蔡宜容Dodoread都讀

 

  夏洛克‧福爾摩斯從壁爐台邊上拿起他的藥瓶,再從一只好看的摩洛哥山羊皮匣中取出皮下注射器。他的手指修長白皙,剛強有力,他調整纖細的針頭,將左臂襯衫袖口往上捲。有那麼一會兒,他若有所思的凝望著肌肉發達、留有很多針孔痕跡的前臂與手腕。終於,他按住細小的活塞壓頭,深深將針刺入,然後整個人癱進天鵝絨襯裡的安樂椅,心滿意足發出長長的嘆息。

 

  幾個月以來,他一天總要上演三次這套過程,我雖然看慣了,卻怎麼也無法苟同。相反的,這讓我日益惱火,夜深時分時念及自己缺乏勇氣挺身阻止,我的良心也感到不安。我一次又一次的下定決心非要坦言不諱;但是,我這位室友身上有一種冷漠的,對任何事都滿不在乎的氣質讓我望之卻步。他強大的氣場,從容掌控全局的態度,以及許多我親身經歷、無與倫比的特質與能力,在在使我猶豫,不願惹他不快。

 

  但是那天下午,也許是我午餐時喝了葡萄酒,也許是他那副裝腔作勢到了極點的態度特別激怒了我,我突然覺得再也無法按捺。

 

  「今天是什麼,」我問,「嗎啡,還是古柯鹼?」

 

  他剛剛翻開一本舊書,要死不活的抬起眼皮子。

 

  「古柯鹼,」他說。「溶液濃度百分之七。你想要來一點嗎?」

 

──《四簽名》,亞瑟‧柯南‧道爾,The Penguin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格雷安‧葛林看見神話

  寫出《希望與榮耀》、《沉靜的美國人》的英國作家格雷安‧葛林(Graham Greene)是福爾摩斯迷,他的圖書館裡收藏了他的福爾摩斯全集,包括單行本,字裡行間有他的畫線,邊邊角角有他的註記;他曾經這麼說:「有哪個作者敢在故事一開始就拋給讀者一個用藥成癮的主角,而且讀者還不以為意?

 

  有喔,那位作者是柯南‧道爾,那位主角是夏洛克‧福爾摩斯,那個故事是《四簽名》,The Sign of Four,出版於1890年的福爾摩斯系列第二部作品,至於那些讀者,是我;我們你們與他們。

 

  葛林不愧是書迷,他如此精確的指出,幾乎所有建築福爾摩斯神話的磚石瓦塊都在《四簽名》的第一章到位。事後回想起來,事後多次回想起來,事後每一次回想起來,神話建構的趣味與激情、理性與非理性都令我振奮不已,每一片磚石瓦塊到位的概念以好萊塢特效的場景咻咻咻自八方之外飛來,電光火石瞬間成形……啊,誰說不是呢?神話的誕生就是要這樣華麗蠻荒,血肉模糊。

 

  我從很小就知道施打毒品需要皮下注射器,用藥成癮者會在手臂上留下許多針孔,這很好辨認;我甚至知道古柯鹼溶液最佳濃度是百分之七,所謂「最佳濃度」,就是施打後會讓人「心滿意足發出長長的嘆息」的濃度……很多年之後,當電影「猜火車」裡大膽的毒品注射場景引發熱議,我心想,本來不就是這樣?華生大夫在《四簽名》開章第一段就給出真實不虛的文本示範。

 

  漸漸漸漸,我發現《四簽名》開章第一段給出的不只是名偵探的皮下注射場景,更是名偵探的孤獨與虛矯。他每天照三餐展演扎針,每一次都儀式性的秀出修長美麗而強壯的手指,膜拜自己的臂腕與上面密布的針孔,然後慢慢將溶劑注入,慢慢將細針推進,慢慢將針埋進肉裡,然後往後一仰,砰的躺進柔軟舒適的安樂椅,發出悠長滿足的嘆息……一天三次!連續數月!在客廳!每次都當著華生大夫的面!也就是說,華生大夫一個月內少說觀看90次,通常「連續數月」意謂著至少三個月,那麼華生大夫至少連看270次!這如果不是刻意演出,還有什麼才是?但是,為什麼?

 

  也許就是要讓華生大夫看不下去。

 

  基於醫生專業,基於朋友情誼(儘管他們剛剛成為室友不久),基於曾經差點在戰場上失去生命的經驗,華生大夫對糟蹋健康這種事孰可忍,孰不可忍,終於開口,終於介入。是的,介入。福爾摩斯終於遇見華生之前的生活無人知曉,但從之後種種研判起來,儘管他的工作必須介入他人的秘密,他似乎有很長一段時間過著幾乎無人「介入」的生活,他似乎並不主動追求忠誠摯友,也不主動攏絡熱情觀眾,但這並不妨礙他珍惜摯友的忠誠,享受觀眾的喝采;華生大夫就是摯友與觀眾,就是忠誠與喝采。

 

  那天下午,福爾摩斯的演出「裝腔作勢到了極點」,這個說法讓我感到非常有趣。一方面,也許名偵探的演出強度並無增減,華生大夫的爆發純粹是累積幾個月的煩躁與罪惡感使然;另一方面,很可能好醫生遲遲沒有動靜,福爾摩斯於是加碼演出,引爆華生的怒氣,逼他離開觀眾席,跳上舞台……

 

  「今天是什麼,」我問,「嗎啡,還是古柯鹼?」這句話是華生大夫介入福爾摩斯生活的關鍵台詞,這句話非關社交禮儀,倒是火藥味十足,你夠了沒有?搞什麼鬼!從此他們不再是見了面點點頭,各自去忙的室友,從此之後福爾摩斯三更半夜外出辦案,門也不敲就把華生搖醒:快,遊戲已經開始,你還愣著幹嘛?從此以後福爾摩斯只要辦案需要,隨時發個電報給華生:你方便就來,不方便也來;從此之後,華生不曾說不,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危險,他老實介入,捨命協助,熱情喝采,並且成為名偵探最最貼身的包斯威爾(James Boswell,蘇格蘭傳記作家,代表作為《約翰生傳》)為我輩讀者留下56+4件辦案紀錄;我的意思同時也是56則短篇與4部長篇。

 

  誠如葛林所說,幾乎所有築起福爾摩斯神話的磚石瓦塊都在《四簽名》的第一章到位,而名偵探與好醫生的終極情誼更是這個宇宙的創世神話,從這個角度來看,「今天是什麼,」我問,「嗎啡,還是古柯鹼?」這句話簡直如同維納斯誕生時腳下踩著的那片貝殼。

 

  到位的神話磚瓦豈止一片,除了底定文學史上無可取代雙人組的關鍵台詞,我無法不注意華生大夫的目光,我相信曼古埃爾也注意到了。

 

 

※曼古埃爾看見四簽名

  寫出《閱讀地圖》、《意象地圖》、《深夜裡的圖書》等作品的阿根廷作家阿爾維托‧曼古埃爾也是福爾摩斯迷,他在《閱讀日誌》中以每月一書的方式重讀十二本最心愛的舊書,其中整個十月獻給福爾摩斯,精確一點來說是福爾摩斯的《四簽名》,更精確一點來說是華生大夫貼身觀察/參與的案件記錄:《四簽名》。

 

  1960年代末期,時年二十一、二十二歲的曼古埃爾第一次服用LSD,地點是倫敦的某廉價旅館,迷幻中他在簿子上鬼畫符,有些字跡事後難以辨認,有些是對《愛麗絲漫遊奇境》的感想,第七頁則是幾個大寫英文字加三個驚嘆號:THE SIGN OF FOUR!!! (四簽名!!!)

 

  曼古埃爾就跟許多《四簽名》的讀者一樣,從開章第一段中得知福爾摩斯的重度古柯鹼藥癮,同時也跟多數讀者一樣「絲毫不以為忤」,彷彿那是最自然的事情,就跟華生大夫的惱怒一樣。面對好醫生的責備,福爾摩斯含笑同意,但是這藥物可以讓他保持興奮與頭腦清醒,就算有副作用也沒啥大不了,接著,他搭配更強大的肢體演出,說出他對自己的理解與定位:

 

  他雙手指尖互頂,手肘擱在安樂椅兩側扶靠,儼然一副對談話饒富興味的樣子。「我的心智,」他說,「受不了停滯。給我難題,給我工作,給我最深奧的密碼,或者最複雜的分析工作,這樣我才覺得舒坦。這樣我就可以捨棄人工興奮劑。我憎惡一成不變的乏味日常。我渴求精神上的興奮。所以我才選擇這份特別的職業,或者說,我創造了這份職業,因為我是世界上僅有的從業者。」

 

  「唯一的私家偵探?」說著,我揚起眉毛。

 

  「唯一的私家諮詢偵探。我是偵查的最終與最高上訴法庭…我不居功,報紙也不會發表我的名字。工作本身讓我的特殊能力有發揮的餘地,這種愉悅就是最高的報酬。」

 

──《四簽名》,亞瑟‧柯南‧道爾,The Penguin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福爾摩斯多半知道自己的手指很好看,也許他跟我輩讀者都察覺華生的目光經常停駐在此,益發演得起勁,比如近乎慢動作使用皮下注射器,比如說話時兩肘靠在扶手處,還非得「雙手指尖互頂」,如此更強調了手指的長度,凸顯脈絡分明的筋骨,有了這雙手的助攻,名偵探接著發揮演繹推理的超高能力懾服好醫生,成就文學史上最堅固的友誼二人組,即使死亡,即使時間,即使虛構與真實也不能讓他們分離。

 

  曼古埃爾循著華生大夫的目光看見案件的謎團與謎團的梳理,同時也看見整整56+4則案件記錄中非常特別的風景,那是名偵探辦案與不辦案時的身體姿態、五官眼神、服裝穿著,以及各種微笑大笑冷笑,這些風景被發現同時,福爾摩斯兼具黑暗與光明的雙重本色也隨之彰顯,曼古埃爾特別引用華生與福爾摩斯潛入關鍵房間蒐集證據的一幕:福爾摩斯跪在地上,時而自言自語,時而發出欣喜的歡笑,他「細而長的鼻子」離地板僅僅幾英吋,「深陷的眼睛跟鳥兒似的,骨碌碌閃閃發光」,「動作體態如此敏捷,如此安靜,如此鬼祟神秘,」彷彿訓練有素的獵犬嗅到了什麼氣味,華生大夫心想,這樣一個人若把力氣與智慧用在犯罪而非維護法律,不知道會是多可怕的罪犯。

 

  曼古埃爾重讀的軌跡一面呼應華生大夫目光,一面回憶當年一本接一本停不下來的閱讀,他說不清楚當時所著迷者為何,但肯定不是情節也不是文采,他說波赫士與人合編的推理叢書情節更離奇,史蒂文生與吉卜齡的文采更迷人,但是福爾摩斯探案是一處「陰冷卻叫人安心的處所,成為日後我的白日夢盤桓不去的地方。

 

  曼古埃爾跟所有試圖解釋福爾摩斯魅力的讀者一樣,說了半天非但沒有讓「魅力」現出完整面目,反而迷霧生煙,給出了陰冷與白日夢!但是,這並不妨礙我輩讀者的安心,或者可以這麼說,跟著華生大夫的目光,未必能看見超乎想像的奇絕謎團,或者撼動人心的文采,卻總是能看見名為福爾摩斯的風景,這種看見,這種發現可是閱讀的死生大事,你想,多少文本人物能夠不被浪淘盡?多少文本人物能夠隨著每一代讀者而生,而死,而生,而死……歷經每一次生死卻更繁盛鮮美?

 

 

※T.S.艾略特看見戲劇性能力

  詩人T.S.艾略特同樣也是我輩書迷,他曾為福爾摩斯短篇小說全集寫評論,他列舉幾部與福爾摩斯同時期的推理小說作品,時至二十世紀初,那些曾經盛極的作品逐漸凋零,夏洛克‧福爾摩斯卻幾乎一如既往的趣味橫生」,艾略特追問「為什麼?」

 

  艾略特提出了他的觀察,作為偵探推理小說,福爾摩斯的情節並不特別出色,沒有豐富的人性,沒有深刻精巧的心理轉折,福爾摩斯幾乎稱不上非常優秀的偵探,他甚至可以說是一組「公式」,儘管如此,艾略特卻說「每個作家多少都欠福爾摩斯一點人情。每個對文本角色真實性抱持某種看法的小說評論者,若深刻思考福爾摩斯種種必有所得。」他並且將福爾摩斯與哈姆雷特這類文本角色相提並論,他們不需仰賴作者就能單獨存在!「福爾摩斯關柯南‧道爾什麼事?」艾略特這樣問,他並沒有特別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反倒話鋒一轉,提出福爾摩斯之所以超越時空受到喜愛的原因,顯然不是因為他的推理能力,而是「戲劇性能力」(the dramatic ability)

 

 

※勒卡雷看見自毀與穩定的渴望

  我也許沒有真的跳起來大笑,但我真的笑了。艾略特照例沒有詳細說明何謂「戲劇性能力」,但是,這對我輩書迷來說並不成為阻礙,事實上,透過華生大夫的目光,我們確實看見福爾摩斯手腳並用,或跪或站,或拍手或跳躍,或極度萎靡或極度興奮,渾身散發著異於日常的戲劇性氛圍。

 

  寫出《冷戰諜魂》、《鍋匠、裁縫、士兵、間諜》的英國作家約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是的,他也熱愛福爾摩斯,他援引湯瑪斯‧曼對藝術與社會的看法將華生大夫比喻為「公民」,將福爾摩斯比喻為「藝術家」:儘管我們無法忘情藝術家自毀的衝動,卻仍然喜愛社會的穩定性,也許因為這樣,我們才如此愉悅的困陷在名偵探與好醫生的對比與互補之間,「放眼大眾文學,還有比這對雙人組更甜美的譜寫出兩者的關係嗎?

 

  不論是格雷安‧葛林,或者曼古埃爾,或者T.S.艾略特,或者勒卡雷,這些隨便抽出一本作品都要讓我心跳加速的作家,這些以文字雄踞二十、二十一世紀,以及更遙遠的未來的作家,他們各自提出對福爾摩斯迷人之處的理性解析,老實說,沒有一個能夠交代清楚,但是,他們作為書迷的感性噴發卻再明白不過。也許正如艾略特所說,「夏洛克‧福爾摩斯最神祕之處在於,只要一談起他,我們便陷入他存在的幻想之中。」也許正如勒卡雷在註釋版福爾摩斯的序論中所說,文章落落長,讀者們可別因此打退堂鼓,因為「書寫福爾摩斯與華生時,沒有人是不帶著愛的。

 

 


※艾略特引文出自(Sherlock Holmes and his Times, a review of The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Short Stroies,收錄於The Complete Prose of T.S. Eliot:The Critical Edition: Literature, Politics, Belief, 1927-1929)

 

※曼古埃爾引文出自《閱讀日誌》,商務出版社,宋偉航譯。

 

※勒卡雷引文出自The New Annotated Sherlock Holmes, edidted with a foreword and notes by Leslie S. Klinger, introduction by John le Carré

 

《四簽名》以福爾摩斯施打古柯鹼掀開序幕,也以古柯鹼收尾,當案件結束,人人各得其所,警方攬了破案功勞,華生與案主瑪麗‧摩斯坦成婚,即將搬離貝克街221b,他有些不好意思,覺得福爾摩斯什麼也沒有得到,未免不公平…

  「我嗎,」夏洛克‧福爾摩斯說:「我還有那瓶古柯鹼呢。」他舉起修長而白的手去抓瓶子。

 

 

 

 

※註:封面小圖出自https://www.pexels.com/zh-tw/photo/3786119/,攝影師Anna Shvets。

責任編輯:陳雅媛、陳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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