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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雅媛
圖:由國家人權博物館提供。

 

前言
  108年5月,國家人權博物館(以下簡稱人權館)舉辦了「人權繪本種子師資培訓工作坊」,每週六3小時,共計12小時。109年,人權館再次舉辦此工作坊,然有別於往年的辦理形式,本次可以說是擴大辦理:

  1. 第一階段-基礎課程:109年7月至8月初,每週六下午2:00-5:00,共4次(即7/11、7/18、7/25、8/1);
  2. 第二階段-進階課程:109年8月下旬至9月下旬,每週六下午2:00-5:00,共5次(即8/22、8/29、9/5、9/12、9/19);
  3. 第三階段-實習課程:109年10月至12月上旬,每週六下午2:00-3:00,預計8次(10/17、10/24、10/31、11/7、11/14、11/21、11/28、12/5)。

從時程安排來看,從108年度的一個月,到109年度約需兩個半月才能完成培訓課程;此外,109年度增加了15小時的「進階課程」與1小時的「實習課程」,總時數因此從12小時提升到28小時。

 

  筆者於108年曾參與第一階段的基礎課程,因此109年報名時以第二階段的進階課程與第三階段的實習課程為主。接下來,筆者將以學員的角度記錄109年度的「人權繪本種子師資培訓工作坊」,希望能透過此篇活動側記,讓讀者大致了解工作坊的課程,並鼓勵大家未來也能親身參與人權館的相關活動或課程。1

 


屬於臺灣的人權繪本
  進階課程的第一堂課「臺灣的人權繪本與故事」,由兒童文學工作者林真美帶領學員認識屬於臺灣的人權繪本。課程一開始林真美便說道,屬於臺灣本土的人權議題創作還在起步階段,這是值得給予支持與鼓勵的,不過也因為剛起步,能看出有些許不成熟的地方。但無論如何,有起步便是好的開始,創作者隨著時間累積足夠的經驗與能量,我們勢必能看到更多、更廣、更多元的人權繪本。

 

  林真美接著以她心目中「重量級」的人權繪本《暗夜的螃蟹》2為例,讓學員看見有別於從前看到的人權繪本。過去我們所認知的人權繪本,大多是以呈現真實事件為主的創作,《暗夜的螃蟹》則是作者魏樂富(Rolf-Peter Wille)蒐集不同的生命故事後,將之轉化而成的「虛構故事」。事實上,魏樂富是一名鋼琴家,原先在創作《暗夜的螃蟹》時並非以繪本為目標,而是一曲鋼琴說唱作品〈暗夜的螃蟹〉3,魏樂富曾這麼說道:

 

我自問有關臺灣228事件和大屠殺延續下來的藝術品在哪裡?我們有博物館,我們有文物,我們有故事,然而藝術的大主體在哪裡?為什麼我們需要它?將過去的惡夢挖出是智舉嗎?還是讓它們沉睡?4

 

  而促使魏樂富關注228的原因又是什麼?林真美說,魏樂富是戰後出生的德國人,從小便聽過也了解納粹的事情,結婚後在臺灣定居,才知道臺灣也曾發生類似的事情。一開始,魏樂富以音樂說唱方式呈現,邊彈邊說演,後來才找繪者潘家欣呈現新的創作。

 

「這本圖畫書是以剪紙作為主要媒材」潘家欣說,做這本書時,她想起墨西哥一則殖民政權統治下的鬼故事傳說《La Llorona》,巧合的是,剪紙也是墨西哥的傳統民藝之一,尤其墨西哥人相信在「亡靈節」這天,死者將短暫返回人間與生者同聚。「這一刀下去,彷彿劃開生與死的界線,而透過剪紙的光與闇,人們傳誦一代又一代的故事,為的就是不要忘記。」5

 

 

林真美以《暗夜的螃蟹》為例,讓學員看見有別於從前看到的人權繪本。
▲林真美以《暗夜的螃蟹》為例,讓學員看見有別於從前看到的人權繪本。

 

  《暗夜的螃蟹》之所以能成為林真美心目中重量級的作品,一是因為故事情節安排得宜,雖是虛構卻能呈現真實,因此能使讀者感到衝擊;二是因為圖像創作以剪紙呈現,是臺灣人權繪本中較少見的藝術手法。整體來看,其文圖搭配所營造出的氛圍成功地帶領讀者進到故事裡,使讀者的情緒隨之堆疊,讀到最後是滿滿難以言說的情感。《暗夜的螃蟹》並非發生在某個特定人物身上,而是作者魏樂富聽完許多故事後的創作,這樣的悲劇發生在無數家庭裡面,故事則從小女孩的視角呈現──包括跟著媽媽到海邊看見雙手被鐵絲綑綁的浮屍、發現浮屍竟是爸爸、媽媽因為絕望而想帶著孩子自殺等,藉由如此的情節安排與文學形式引起讀者的共感。當然,這樣的故事會令人感到悲傷與絕望,不過作者最後藉由螃蟹帶出了希望,也使讀者看見了光。

 

  所謂人權,難道只與當時的政治受難前輩有關係嗎?對一般人來說,這些過去真的是如此遙遠的事情嗎?林真美分享自身經驗,因為從小接受黨國教育,原先對於過去這段歷史也是空白的,然而,這段空白時不時會浮現在她的童年回憶裡。在她的印象裡,小時候在媽媽的舊相簿中,媽媽曾向她介紹班上的班長,後來,媽媽說班長被抓去關了。這段回憶變成她童年時非常巨大的疑惑,卻沒有人能解開。直到長大以後,她慢慢地知道了白色恐怖的歷史,也才突然懂了這位班長為什麼被抓去關。更巧的是,林真美偶然在《流麻溝十五號》6中讀到一則故事,她發現這則故事與記憶中媽媽述說的故事非常相近,於是打電話給媽媽確認。那是政治受難者張常美7的故事,原來,張常美就是媽媽口中的班長。之後,林真美便帶著媽媽去參加這場新書發表會,讓媽媽跟班長見面,這是她們時隔六十五年後的相見。林真美以自身經驗為例,引導學員看見並思考,或許,我們每一個人,都與這段曾被噤聲的歷史有所連結,或許,我們與這段歷史的距離,比想像中的還要接近。

 


“There are no children, only people.”
  在第一堂課「臺灣的人權繪本與故事」之後,接續兩堂課,林真美以「柯札克如是說」及「兒童人權的日常」為主題,帶領學員更進一步地認識兒童人權。柯札克(Janusz Korczak)是兒童人權之父,然而,關於他的故事,十幾年前的臺灣卻很少人知道。林真美分享,2007年她想好好了解《兒童權利公約》時,發現在臺灣幾乎找不到相關資料,後來,她是透過日文書籍才認識了柯札克的理念。關於柯札克的生平,我們可以藉由以下幾段資料初步了解:

 

柯札克是出生在波蘭的猶太人,他是小兒科醫生,1905年在日俄戰爭中成為軍醫;隨後他認識一生的事業夥伴史蒂芬‧維琴絲卡(Stefania Wilczyńska),與她為猶太孤兒創立了「孤兒之家」。二戰爆發後,柯札克為了陪伴孤兒院的孩子,拒絕離開猶太人隔離區,最後與孤兒院的孩子一起在集中營遇難。8

 

  至於柯札克說了什麼?是什麼讓他被稱為兒童人權之父?林真美接著向學員介紹《如何愛孩子》9這本書,柯札克在書中如實記錄他與孩子的互動,以及他看見的每一顆易感的心,並試圖拋出一些想法、一些觀點、一些疑問,引領每一位讀者思考──我們究竟該如何愛孩子?在讀這本書時,不少大人會覺得「卡住了」,例如「你的孩子不是你的」這句話,林真美進一步闡述,這句話背後的意涵是這樣的:每一個孩子是藉著媽媽的身體來到人間,每個人也都知道媽媽生產時必須經歷強烈的陣痛,但卻忘了孩子也是用了洪荒之力才來到人間。直到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兩人的痛解除了,媽媽與孩子就會分道揚鑣。孩子不屬於「誰的」,他是他自己。除此之外,柯札克還有一句很重要的名言” There are no children.”這句話提醒我們,每個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孩子都是「一個人」,孩子也有人權。那麼,孩子的人權又有哪些?柯札克說:「兒童有死亡的權利、活在現在的權利、做自己的權利、表達與參與的權利。」林真美說,應該有不少大人會很疑惑,什麼是死亡的權利?難道是要教孩子自殺嗎?事實上,柯札克想表達的概念,比較像是不要阻止孩子冒險。孩子與成人最大差別在於經驗不足,但不是能力不夠,大人往往會因為「比較有經驗」而限制孩子,然而,當限制越來越多,孩子失去冒險與嘗試的機會,反而會讓孩子無法獨立生存。

 

  除了闡述柯札克的思想,課程的兩位助教也分享繪本《好心的國王》10以及《布魯卡的日記》11,讓學員更加了解柯札克與兒童人權。《好心的國王》講述柯札克的故事。柯札克為猶太孩子創立孤兒院,與孩子一起討論、建立孤兒院裡的「規則」,同時,孩子們擁有自己的議會,並定期發行報刊。在書中,讀者可以看見柯札克如何體現他的理念,他視孩子為獨立的個體,他相信孩子有能力。《布魯卡的日記》同樣呈現柯札克的故事,不一樣的是,故事從孤兒院裡的孩子布魯卡視角出發,藉由布魯卡的日記,讀者可以進一步了解這位孩子口中的「醫生先生」,也能對孤兒院中的孩子們有較為立體的想像。柯札克與孩子們的結局是悲傷的,但也使讀者感受到柯札克強烈的信念──無論時代如何動盪不安,他仍堅定守護孩子。”There are no children, only people.”這是孩子生而為人的權利。

 

   延續柯札克的理念,林真美分享過去與孩子相處的經驗,藉由實例連結柯札克的理念,幫助學員思考「大人能怎麼做?」首先,我們須先對兒童權利有初步的認識,兒童權利又可細分為四大權利,分別是「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12,然而,大人如何意識到並將之實踐呢?林真美首先分享多年前在國小帶領「瑪堤卡丘多元文化社團13」的經驗,她坦言,雖然讀了很多柯札克的書,但直到成立社團、實際與孩子互動也是一段摸索的過程,這個社團的孩子組成多元,對大人而言是一種挑戰,但她與夥伴始終秉持一個原則──我們想跟孩子討論,而不是要求孩子。林真美回憶第一天進社團,孩子們亂成一團,於是她開始與孩子討論接下來這個學期要做哪些事情。她說:「這個社團是你們自己報名的,所以我們來一起決定怎麼經營社團。」接著,孩子們在討論的過程,訂定出屬於社團的公約。但是,訂定公約後就天下太平了嗎?相反的,孩子們會忘記公約,公約形同虛設,這對團隊來說是很大的衝擊。林真美說,每當發現問題時,他們都會盡可能用討論的方式與孩子溝通,社團裡有26個孩子,就有26種心跳,也因此,每次上課都會大量消耗自身的能量。不過,這些消耗掉的能量是有意義的,堅持以溝通方式面對問題,從不以懲罰的方式解決問題,雖然很難有立竿見影的效用,但長久來看,孩子是有在改變與成長的。

 

透過實例分享,林真美引領學員思考在日常生活裡能如何實踐兒童權利的理念。
▲透過實例分享,林真美引領學員思考在日常生活裡能如何實踐兒童權利的理念。

 

  除了瑪堤卡丘社團,林真美還分享了大人思想研究社14邀請蔡英文總統看展覽的故事。2019年,人權館於11月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推出「我是兒童,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主題特展15。大研社的孩子們發現來看展覽的人很少,於是便討論如何宣傳,最後的結論是要邀請蔡英文總統來,因為「她最有名,她來就可以帶動宣傳。」基於這個想法,孩子們寫了一封信邀請總統前來看展覽,以下為節錄:

 

如果您來,我們會送您貓食,長大後,會投您一票,而且還會高興得睡不著。
如果您不來,我們會難過得睡不著。有人的妹妹會哭,有人的哥哥會很慘,有人會崩潰……。所以,請一定要來呦!16

 

大研社的孩子們,從發現問題,到提出可能方法,再到實際執行等,每一個流程都能看出他們是有在「思考」的,更重要的是,他們能夠執行自己的想法並付諸行動,這就是兒童權利中的「參與權」。

 


人權繪本怎麼說?
  對人權與兒童權利有足夠的認識之後,接下來則由長期推廣繪本,並積極參與人權與兒童權利推廣的講師林以琳,帶來「活動設計與繪本演奏實務」。在學員實際設計活動以前,林以琳先以「繪本基礎知識」、「繪本演奏」、「延伸活動」三大部分向學員介紹繪本的概念。

 

從繪本的基礎概念到親身示範,林以琳幫助學員釐清說故事的觀念,也提供具體的說故事技巧。
▲從繪本的基礎概念到親身示範,林以琳幫助學員釐清說故事的觀念,也提供具體的說故事技巧。

 

  一般來說,構成繪本的基本要素是圖與文,林以琳則特別強調,無論是創作者或是說書人,心裡一定要記得孩子,這樣的繪本對孩子而言才有意義。接著,林以琳介紹了繪本的書名頁、封面、蝴蝶頁、封底等基本概念,點出繪本常見的特性,例如:「繪本是圖與文各自用擅長的方式合作說故事」、「繪本的文字主要是給說書人看的」,因此,說故事的時候要記得留時間給孩子「讀圖」,而不是自己唸完文字就翻頁了。另外,林以琳說,朗讀繪本就像是在演奏樂曲,說故事時可以運用聲音的抑揚頓挫來呈現。不過,須注意詮釋時不能脫離文本,說故事前要先確認圖文關係,演奏時一邊朗讀、一邊讀圖,才能適切傳達給孩子。

 

  此次活動,學員們需在「實習課程」中面對孩子們說故事,因此,林以琳與學員分享帶領團體共讀時的方法。從基本的選書、說書時如何拿書,到更進一步的朗讀、互動等,對於過去較少接觸繪本或是較少與孩子說故事的大人而言,這些都難以憑空想像。不過,林以琳在解說時會搭配親身示範,使學員較容易抓到重點。此外,與孩子說故事時,大人應該不難發現,孩子們時常會迫切想要分享,那麼,遇到這個情況時該怎麼辦呢?林以琳說,說書人要懂得以視覺、聽覺引導或暗示孩子稍等一下,因為說故事時的焦點是書,因此我們必須盡可能不中斷故事,如此才能完整呈現一本書帶給孩子的感受。說完故事後,說書人也能延續主題與孩子討論,或是分享相關的資訊等,都是延伸活動可參考的方向。

 


人權教育,需要你我親身參與
  在第二階段的最後一堂課17,人權館館長陳俊宏現身勉勵大家,感謝大家的參與。館長分享人權館去年開始籌備兒童權利展覽,慢慢地,他發現社會的迴響有逐漸攀升的趨勢,這意味著推動人權、兒童權利是可以透過大家的參與更進一步。館長也向大家預告,每年人權館會在11/20-12/10舉辦「人權藝術生活節」,邀請大家屆時一同參與。

 

  筆者身為參與者,從108年參與初階課程,到109年參與進階課程、實習課程,強烈感受到人權館想推動並深耕人權教育的意念。在臺灣,人權之路仍漫漫長長,筆者希望能藉由此篇活動側記,讓讀者看見人權館的初心與用心,也邀請大家一起參與人權教育的推廣,將人權種子散播在更多人的心中。

 

 


  1. 〈綜合公告-109年度人權繪本種子師資培訓工作坊〉,《國家人權博物館》,https://www.nhrm.gov.tw/information_266_114166.html,2020.6.17,檢索日期:2020.10.10。
  2. 魏樂富(Rolf-Peter Wille)文,潘家欣圖,葉綠娜譯,《暗夜的螃蟹》(Crab in the dark),臺北:玉山社,2019.6。
  3. 魏樂富(Rolf-Peter Wille)彈奏與朗誦,〈Crab in the Dark (暗夜的螃蟹) by Rolf-Peter Wille (魏樂富)〉,《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0KQo68n-_Y&ab_channel=Hsin-YuDuan,2016.3.28,檢索日期:2020.10.11。此曲後來收錄在魏樂富、葉綠娜,《鋼琴上的詩人》,臺北:環球音樂,2019.6。
  4. 〈【藝術文化】228故事暗夜的螃蟹 魏樂富 葉綠娜2個台灣人赴德國巡演〉,《自由時報》,https://ent.ltn.com.tw/news/paper/1296385,2019.6.17,檢索日期:2020.10.11。
  5. 資料來源同註4。
  6.  曹欽榮、鄭南榕基金會,《流麻溝十五號:綠島女生分隊及其他》,臺北:書林,2012.12。
  7. 張常美,1931年10月24日出生,臺中縣人。1947年就讀臺中商業職業學校一年級時,遭羅織「參加叛亂組織」罪名,判刑12年。參自:〈1950年代-張常美〉,《國家人權博物館》,https://www.nhrm.gov.tw/information_195_80211.html,檢索日期:2021.1.30。
  8. 曾蘭淑,〈讓他們做自己: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上報》,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8479,2017.6.7,檢索日期:2021.2.13。
  9. 雅努什‧柯札克(Janusz Korczak)著,林蔚昀譯,《如何愛孩子:波蘭兒童人權之父的教育札記》,臺北:心靈工坊,2016.10。
  10. 湯馬克.包格奇(Tomek Bogacki)文、圖,林真美譯,《好心的國王:兒童權利之父—柯札克的故事》,臺北:親子天下,2012.11。
  11. 齊米雷絲卡(Iwona Chmielewska)文、圖,林蔚昀譯,《布魯卡的日記:波蘭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的孤兒之家故事》,新北:字畝文化,2018.11。
  12. 詳細介紹可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版-四大兒童權利〉,《衛生福利部》,https://crc.sfaa.gov.tw/crc_child/?action=crc&type=1,檢索日期:2021.2.14。
  13. 相關介紹,可參考:瑪堤卡丘多元文化社團,〈瑪堤卡丘 和世界做好朋友〉,《PeoPo 公民新聞》,https://www.peopo.org/news/319805,2016.9.25,檢索日期:2021.2.14。
  14. 大人思想研究社是「由一群覺得大人總是在討論小孩不好玩,所以就決定來討論大人,就這樣創了大研社,我們想促進大人與小孩平等的溝通、交流、討論,從中了解、理解對方,並建立良好的關係。」參自:大人思想研究社臉書簡介,https://reurl.cc/l0ZWaA,檢索日期:2021.2.14。
  15.  〈「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週年主題特展〉,《國家人權博物館-成果回顧》,https://reurl.cc/v5mzKj,檢索日期:2021.2.14。
  16. 完整內容請見:蔡英文臉書,https://reurl.cc/nnZ3R6,檢索日期:2021.2.14。
  17. 109年度的「人權繪本種子師資培訓工作坊」共分三階段,由於第三階段為實習課程(每個學員至少一場,說一本人權繪本給當天報名的孩子聽),故本次活動側記並無特別記錄。


     

責任編輯:王予彤、李季芳、黃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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