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我的遊戲場在哪裡?──圖畫書中的兒童遊戲及表意權利

文:蔡慈娟

圖:由本文作者提供。圖出自《遊戲場發生什麼事?》、《街道是大家的》,皆為遠流出版。

 

一、研究背景

  臺灣兒童文學出版品中,圖畫書具有多元豐富的主題,是討論度很高的一個文類,圖畫書運用圖畫及文字共同傳遞訊息,讀者群包含廣泛年齡層。目前臺灣圖畫書出版以翻譯書居多,透過翻譯書可以讓讀者接觸到不同國家的公民議題,以及兒童權利的概念。[1]兒童權利的觀念會因為時間、場域及文化脈絡而有所改變,《兒童權利公約》公布至今已滿30週年,兒童文學作品中涵蓋哪些兒童權利的概念,是值得深入探究的研究主題。

 

  《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揭示兒童享有從事適合他們年齡遊戲與娛樂活動的權利[2]」兒童對於遊戲的看法是什麼?遊戲對於兒童的重要性有多高?義大利戴安娜幼兒園將五至六歲的兒童分成男生組和女生組,進行不同主題的討論,其中一個項目是詢問兒童對於遊戲的看法。男生組認為遊戲是:因為工作會使人覺得疲倦,所以當你覺得很累的時候,你就可以出去玩ㄧ玩。[3];女生認為遊戲是:當爸爸媽媽的得讓小孩子們玩,這樣他們才會很快樂,這也才是對的!如果小朋友們不快樂的話,他們會變得很傷心。[4]」。女生組在討論權利定義時,其中一項提及和遊戲相關的概念:我們有權利去玩,但是我們也能決定不去玩。[5]從上述兒童的表達可以得知,遊戲是兒童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遊戲能使兒童心情放鬆,玩遊戲會使人感到快樂,兒童本身也具有決定是否去遊戲的權利。

 

  2015年臺北市民發現經常去的幾個公園磨石滑梯將被拆除,換上的是大同小異的塑膠遊具,雖然塑膠遊具安全性高,卻會阻礙兒童的創意,因此這群市民發起了一場兒童遊戲場革命[6],遊戲場革命後臺北市政府率先於2016年陸續設置共融式遊戲場,接下來臺灣各地政府與民眾開始關注臺灣兒童的遊戲權,目前各縣市已陸續發展共融式遊戲場及特色公園,這些遊戲場除了由成人參與設計外,也納入兒童的想法,以此讓遊戲場的設計更符合「每一個人」的需求。

 

  臺北市立南海實驗幼兒園106月亮班(大班)的學生,親身參與學校特色遊戲場的建設過程,並在2018年出版《遊戲場發生什麼事?》,記錄月亮班學生參與遊戲場建設過程。在2019年6月開幕的屏東縣和平公園中的遊戲場,是屏東縣內首創將兒童表意權納入修正「屏東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後興建的公園,後續屏東縣境內如要新闢或更新公園的兒童遊戲場設施,都可以參考社區內兒童的意見,讓遊戲場更符合兒童的需求,也讓兒童表意權得以獲得實踐。

 

  遊戲在兒童的生活中是重要的一部分,兒童可以藉由遊戲啟發自己的創造力,透過與同儕遊戲,學習合作與學習社交技巧。2015年臺北市市民發起的兒童遊戲場革命,開啟了臺灣興建共融式遊戲場及特色公園的契機,讓全民開始更加重視兒童的遊戲權。本文原本欲以圖畫書中兒童遊戲權利進行討論,但由於挑選的作品《遊戲場發生什麼事?》及《街道是大家的》,在故事情節中兒童皆表達自身需要有遊戲空間的需求,並參與社區中的行動,以此展現出「兒童表意權」。因此,本文將會增加兒童表意權利的討論。

 

 

二、兒童遊戲及參與權利圖畫書

  《遊戲場發生什麼事?》[7] 描述臺北市立南海實驗幼兒園月亮班學生參與幼兒園內建設遊戲場的過程,為了讓更多人了解遊戲場對兒童的重要性,以及兒童喜歡的遊戲場,他們透過分組討論,畫出兒童心目中的遊戲場,並運用模型方式製作出遊樂場的樣貌。

 

  博客來銷售頁面上顯示《遊戲場發生什麼事?》是臺灣第一本由兒童自主發聲的行動圖畫書,作者是臺北市立南海實驗幼兒園106月亮班(大班)的學生(以下皆稱月亮班學生為:作者群),全班共30人,此書是全班共同創作的成果。[8]

 

  《遊戲場發生什麼事?》開本尺寸為21公分 x 29.7公分,精裝本,版式為橫的長方形。封面(圖1)以白色為底色,中間是一座組合式的遊戲器材,以此突顯圖畫書的主題為遊戲場,封面以彩色筆畫出物件及人物輪廓,運用蠟筆著色,選用的色彩豐富且飽和度高。

 

  從封面便可以感受到這是一本活潑的圖畫書,事實上,遊戲場已經在南海實驗幼兒園建置完成[9],但在圖畫書中未將遊戲場照片呈現出來,筆者猜想是希望讀者關注作者群豐富的創造力與想像力,而非關注圖畫與現實中遊戲場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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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遊戲場發生什麼事?》封面

 

  《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揭示,應確保有形成其自己意見能力之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其意見,其所表示之意見應依其年齡及成熟度予以權衡。[10] 故事中作者群學長姊將完成的設計圖向園長表達想法(圖2),作者群透過分組討論學會怎麼合作說出自己想法(圖3),最後完成兒童心目中的遊戲場設計圖及模型,上述的故事情節便是展現出《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表意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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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左-作者群學長姊將設計圖告訴園長;右-園長將學長姊設計的想法告訴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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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群分享設計圖過程

 

  《兒童權利公約》第13條則指出,兒童應有自由表示意見之權利;此項權利應包括以言詞、書面或印刷、藝術形式或透過兒童所選擇之其他媒介,不受國境限制地尋求、接收與傳達各種資訊與思想之自由。[11] 遊戲場建設完成後,作者群為了讓更多兒童及居民知道遊戲場,因此自行設計宣傳單到社區發放,以及向社區民眾說明遊戲場的特色(圖4、圖5),上述故事情節便是展現《兒童權利公約》第13條兒童表意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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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左-作者群到社區發宣傳單;右圖-作者群在住家附近公園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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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者群拿著麥克風向大家說明遊戲場特色

 

  《街道是大家的》[12] 主要描述一個發生在南美洲委內瑞拉的真實故事,一群兒童居住在沒有遊戲場的區域,於是他們決定聯合起來,喚起成人的注意,讓建造遊戲場變成所有人的事。《街道是大家的》開本尺寸為23公分 x 21公分,精裝本,版式為橫的長方形,全書媒材運用水彩呈現,選用的色彩豐富。封面(圖6)左邊有三位青少年看向遠方,遠方是新建設的高樓大廈,青少年坐著的地方位於山坡上,靠近青少年的房子是較低樓層的建築,這三位青少年未展現出笑容,似乎若有所思的看著遠方的高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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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街道是大家的》封面

 

Perry Nodelman認為連續性圖畫的節奏是有規律性的;一個強拍,接著另一個強度相同的強拍。文字敘述的節奏則具有高潮性:持續加強的節奏,藉此顯示出各個時刻之間此起彼落的因果關係,把這些時刻加以統整。[13] 《街道是大家的》故事的高潮不在結尾而是在故事的中間,故事中兒童想向市長表達缺乏遊戲場的現況,因此撰寫請願書、製作旗子到市政府請願,但經歷被市政府警衛阻擋,被警察趕走,最後終於見到市長,市長也表達瞭解兒童的意見,並願意建設遊戲場。前述這段故事情節和圖畫的節奏是有規律性的,而且一個強拍,接著另一個強度相同的情節。兒童向成人表達缺少遊戲空間,是展現出《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的精神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其意見」。

 

  Perry Nodelman指出閱讀圖畫書時,我們習慣將視線由左向右移動,因此我們經常假定朝向右邊的角色就是正在前進。[14] 當故事暗示角色的前進受到阻礙時,他們通常會向左移動。[15]《街道是大家的》中一群兒童前進至市政府,想向市長表達缺乏遊戲場的狀況(圖7),兒童向右行走的畫面可以驗證Perry Nodelman的看法。Perry Nodelman也指出好的圖畫書文字不只包含了我們所期待的更多樣性的句子,它還應該更具想像力地運用圖畫所創造出來的停頓效果。[16]《街道是大家的》中兒童向市長表達缺乏遊戲場後,市長請工作團隊開始尋找遊戲場場地,並到公園預定地剪綵,故事中的主角卡蜜拉在剪綵後表示:選舉快到了,不是嗎?這個盛大的典禮之後,我敢打賭什麼事也不會發生。因此,這個跨頁就停在矛盾的畫面中(圖8),到下一頁才會知道預定地是否會動工,讓讀者會想快點翻到下一頁知道結果,展現出停頓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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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兒童至市政府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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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園預定地剪綵

 

 

四、小結

  《遊戲場發生什麼事?》及《街道是大家的》二書內容皆呈現出兒童表意權利,但對於兒童遊戲權並未多加琢磨。書中呈現出兒童認為「遊戲場」的重要性,表現出對於自身「遊戲空間」的需求與重視,故事情節雖未表現出「遊戲權」對於兒童的重要性,但在故事情節中兒童有許多「玩」的機會,成人未限制兒童的遊戲權利。

 

  這二本書中,許多事情是兒童目前能力無法獨立完成的,都需要成人的陪伴與引導,因此當成人適時給予兒童參與權利與信任,兒童便能說出自己的想法,並執行行動,這二本書中都有成人給予兒童行動上的協助。

 

  最後,期待未來能如同《遊戲場發生什麼事?》月亮班學生所說希望我們的夢想,真的可以在世界每一個有小孩的地方被實現。[17]」兒童都能擁有自己的遊戲空間,兒童的遊戲權與表意權皆能受到重視。

 

 


[1] 幸佳慧,《用繪本跟孩子談重要的事》,臺北:如何出版社,2014,頁10、14。

[2]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兒童權利公約》,發布日期2017.10.11,截取日期2019.12.30,< https://reurl.cc/Y1l42D >。

[3] 瑞吉歐兒童教育中心,《駛入兒童權利的旅程:孩子眼中所見的世界》,詹佳蕙譯,臺北縣中和市:光佑文化,2000,頁29。

[4] 同上註,頁28。

[5] 同註3,頁14。

[6] 特公盟,《「共融遊戲場」政策,幕後推手其實是一群地方媽媽》,發布日期2018.09.13,截取日期2020.1.6,<https://reurl.cc/0oz45l>。

[7] 超級可愛月亮班文圖,《遊戲場發生什麼事?》,臺北:遠流出版社,2018。

[8] 博客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遊戲場發生什麼事?〉-內容簡介,截取日期2019.12.29,<https://reurl.cc/xZDNZZ>。

[9] 許秩維,〈幼兒創作遊戲場繪本 總統讚幼教活潑有創意〉,發布日期2018.06.28,截取日期2019.12.29,<https://reurl.cc/8Gl617>。

[10]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兒童權利公約》,發布日期2017.10.11,截取日期2019.12.30,<https://reurl.cc/Y1l42D>。

[11]同上註。

[12] 庫路撒文(Kurusa),墨尼卡.多朋圖(Monika Doppert),《街道是大家的》(The Streets Are Free),楊清芬譯,臺北:遠流,2002。

[13] Perry Nodelman,《話圖:兒童圖畫書的敘事藝術》,楊茂秀、黃孟嬌、嚴淑女、林玲遠、郭鍠莉譯,臺北:財團法人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2010,頁347。

[14] 同上註,248頁。

[15] 同註13,250頁。

[16] 同註13,351-352頁。

[17] 超級可愛月亮班文圖,《遊戲場發生什麼事?》,臺北:遠流出版社,2018,第22跨頁右圖。

 

 

責任編輯:陳雅媛、陳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