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藍劍虹 (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副教授)
圖由本文作者提供,圖片來源請見圖說。
長襪皮皮是誰?長襪皮皮不是什麼鄰家的野孩子,也不是以寫實手法塑造的孩子-人物。她是一個小丑,一位出自中世紀狂歡節傳統的,在日常生活中表演的小丑。「玩」,“play”:既是遊戲也是表演,這詞的雙重涵義給出這個人物的基本定位。
瑞典國寶級的兒童文學作家阿斯緹・林格倫(Astrid Lindgren)回憶起她最知名的人物「長襪皮皮」的誕生時刻。她說:
1941那年,我七歲大的女兒凱琳換了肺炎,每天晚上,我坐在她床邊時,她都會要求我跟她講故事。有一天晚上,我幾乎筋疲力盡,但我仍然問她想聽什麼故事,她回答:「告訴我有關長襪皮皮的故事!」她立刻編出這個名字。我沒有問她長襪皮皮是誰,就這麼開始講長襪皮皮的故事。因為她有個好笑的名字,當然是一個好笑的女孩!(註一)
所以,「皮皮」誕生自一個孩子的即興編造的名字,一個「好笑」的名字,自然皮皮是個「好笑的女孩」。小丑當然是好笑的,他帶來歡笑。
我們來看一下林格倫如何塑造這個小丑造型。在《長襪皮皮》第一章,林格倫這樣描寫:那是一位有紅蘿蔔那樣紅的頭髮、兩根沖天炮的辮子、滿臉雀斑,鼻子竟然像「小小的馬鈴薯」;嘴巴呢?是張透出白牙很大很寬裂口大笑的嘴。有點奇怪地,林格倫沒有描寫皮皮的眼睛,不過,從書中插圖或是後來繪本版的圖像來看,皮皮有對黑白分明的大眼。逗趣的造型。(註二)
服裝呢?那是件補丁的服裝:在藍色衣料上用紅布東補一塊、西補一塊。還有,著名的長襪:一隻棕色,一隻黑色。還有一雙過大的大黑鞋,足足比她的腳大了一倍。補丁的衣服、左右不同色的長襪和過大誇張的鞋,這是標準的小丑服裝。
她的「亂糟糟別墅」其實就是個馬戲團場子,她的舞臺。和所有馬戲團一樣,缺不了一匹馬。當皮皮雙手舉起她的馬時,這就是她的經典招牌絕活,就如同每個知名丑角都有其經典招牌姿態(想想卓別林和他的拐杖),雙手舉起馬,這就是世界力氣最大女孩的丑角的經典姿態。當然,這個馬戲團也缺不了一隻穿衣服戴帽子的猴子,尼爾森先生。(皮皮不可能離開她的馬,就算她到了「南島」也是一樣帶著這匹馬,當然還有她的猴子助手。)
這個小丑演戲給誰看呢?當然是給喜歡看小丑的小孩啊。故事裡有兩個孩子,湯米和安妮卡,他們是循規蹈矩,但是渴望著逃離那些束縛著他們的條條框框。這兩個孩子是故事中的理想讀者,也是故事外同樣渴望逃離諸多規矩約束的孩子讀者的投射對象;他們和湯米、安妮卡一樣,渴望一位小丑,一位能顛覆生活常規的小丑。
這就是他們在故事裡,守望著「亂糟糟別墅」的原因:「那房子沒有人住真是可惜。要是裡面住了有孩子的人家,該有多好。」而沒有多久,他們的心願就馬上實現了:「他們正想著要玩什麼,今天會不會發生什麼有趣的事,或者會不會又不知道該玩什麼而無聊發慌。」就在此時:「亂糟糟別墅的大門打開了,一個小女生走了出來。」這就是皮皮的出場,一個他們從未見過的,「這麼奇怪的女生。」
皮皮步出她的馬戲團大門是要來招攬她的兩位觀眾:
皮皮沿著門前那條馬路散步。她一腳踩在人行道上,另一腳踩在小水溝裡。湯米和安妮卡一直盯著皮皮,直到她消失眼前。過了一會兒,她又回來了,但這回是倒退著走回來。
這是什麼把戲啊?這是一段在劇場門口招攬觀眾的滑稽表演:標準的小丑高招,以簡單的行為(走路)為段子,顛倒行之,就能於平凡中注入驚奇。林格倫完全遵守著傳統的戲碼行規。
觀眾受了吸引,但是,這並不足夠,要進入劇場看戲需要一份「契約」,一份跨越真實與虛構的界限的契約。故事中,這是以一段關於謊言的對話來構成的。兩個孩子問皮皮幹嘛倒著走?皮皮說,這是自由國度,愛怎麼走就怎麼走。而且,「我告訴你,在埃及,大家都是這樣走路的。」真的有去過埃及嗎?「喝,我當然去過!我可是走遍了全世界,見過好多比倒退走路著走路更奇怪的事。如果我像印度那些遙遠國家的人都倒立走路,你會怎麼說?!」倒著走和倒立行走,顛倒的法則,這樣的顛倒行走,對,只消幾步,就能走到日常生活的另一方,也是日常世界之外的異域他方(遙遠的國家,埃及、印度和諸多皮皮在故事中提到的遠方國度)。
此外,這是謊言,也就是日常語言的顛倒語言,語言的另一方。湯米毫不猶豫地指出:「妳一定是在說謊。」皮皮的回應是:「你說對了,我在說謊。」她也接著承認說謊很不好,不過,她接下來又說了個更大的謊:「我告訴你們喔,在剛果,沒有一個人說實話的。他們整天都在說謊,從早上七點開始,一直到太陽下山都還不停。」皮皮即興虛構出來的「剛果」國度就如同所有虛構國度(文學、戲劇等),在那裡實話與謊話的界限被抹除,這是進入虛構世界的契約,不然我們就成了會在壞人出場時衝上舞臺去揍壞人的傻瓜了。
皮皮這份謊言辯護(「我在剛果住了太久」),湯米明暸了,就如在第二本書,《長襪皮皮出海去》,他跟妹妹安妮卡說:「啊,安妮卡,別傻了!皮皮不是真的說謊,她只是假裝自己想出來的事都是謊話嘛!這妳都不懂嗎?小笨蛋!」所以,在皮皮的剛果謊言之後,他心裡想:「他馬上知道,今天一定不會無聊。」湯米知道,這將是一場有趣的戲。
所以,緊接著下來,皮皮就說:「要不要來我家吃早餐?」我家,就是亂糟糟劇場,而戲碼就是一場「早餐秀」。入場前,皮皮就不忘介紹她的助手,猴子尼爾森先生(「那隻小猴子就脫帽,有禮貌的打了個招呼。」)和她的馬與劇場(客廳、廚房、臥室等)。這場早餐秀,是由皮皮一段簡短的小韻文開場宣告出來。皮皮突然大喊:「我們要吃煎餅,我們來作煎餅,一起來烤煎餅。」林格倫運用最為淺白的韻腳,就是重複三次「煎餅」。皮皮在書中是九歲,這個簡單韻腳的安排,第一,符合這個九歲丑角能有的能力。第二,讓任何低於這個年齡的孩子也都能聽懂。這符合呢小丑總是運用最簡單的手法,也不讓手法超越此小丑人物的年齡設定。此外,印刷排版上,那是獨立的文詞,字體也不同。這都可以明顯看到這是段開場文宣。
在這個宣告後,早餐秀登場。同樣是場簡單的秀。朝空中丟了三個雞蛋,就像一般小丑的丟球雜耍一樣,只是球換成了雞蛋。當然要搞砸,所以一顆雞蛋沒接在鍋子裡,而是掉到她頭上。哇!真的雞蛋呢,蛋破了,蛋黃從頭髮流到她眼睛。這當然是個笑點,小丑總是得出糗,來博得眾人的訕笑。後續,她為了解嘲,掰說蛋黃對頭髮很好(這好像也沒有錯),而且在巴西(又是一個異國他方)大家都用蛋黃抹頭髮,所以沒有禿子,只有一個瘋老頭,沒有把蛋拿來抹頭髮,反而吃了,結果變成大光頭。
這裡的嘲解只能更造就皮皮的小丑形象。隨後,自然是搞得一團糟(「開始攪拌煎餅麵糊,卻讓麵糊濺得整面牆都是。」)但是收尾的把戲,拋煎餅,卻是成功收場:煎餅可以在空中翻一圈,再落回鍋中。煎好時,煎餅還可以拋到廚房另一頭,「正好直接落在桌子的盤子裡。」這是標準的小丑特技表演,不是嗎?我們經歷了出醜、自我嘲諷、胡攪瞎搞和最後高超技術動作的驚喜收場。
林格倫精準地設定皮皮這個小丑的各種把戲和場景,從不越出日常生活場景。廚房就是一場日常生活場景中特技雜耍秀的理想場地:打蛋、攪麵糊、翻煎餅和拋空上菜。對小孩來說,廚房和煮菜等等,不就是一場看大人表演的場所嗎?而且是愛吃的孩子的「夢幻之地」。所以試想,如果你是小孩,你不想在廚房看到這樣一場又爆笑又高技術的秀嗎?而且,最終你還吃到了很香的煎餅。
在這場早餐秀之後,皮皮展示炫耀她的「禮物櫃」:有各式各樣小玩藝,這是用來送給小觀眾的演出結束的贈禮。皮皮,這時要送客了:「我想你們該回家了,這樣你們明天才能再來。」這預約了隨後一場接一場的演出。當兩位小觀眾離開亂糟糟劇場的大門時,林格倫還不忘讓猴子尼爾森先生揮著草帽,表達謝謝光臨和再見之意。
這就是皮皮這位日常生活中的小丑出場的第一場秀。
註一 幸佳慧,《永遠的林格倫》,臺北:天下雜誌,2008.04,頁69。
註二 這個紅頭髮、兩根辮子和雀斑的造型,無疑會讓人聯想到《紅髮安妮》(又譯《清秀佳人》)中的安妮。這個人物是林格倫相當熟悉和喜愛的人物,她並與妹妹一起演出扮演。參見幸佳慧,《永遠的林格倫》,前引書,頁48-49。